2023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6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累计74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报销2.4亿人次,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当年累计为患者减负近2300亿元。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另目录含中药饮片892种。2023年调整中新纳入药品126种★◆■■。

  3.待遇享受。2023年职工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人次较快增长■◆■■★,达25.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0.2%。其中■◆■◆,普通门急诊21★◆■.8亿人次★★◆,门诊慢特病2.7亿人次,住院0.8亿人次■★■。此外,享受药店购药23亿人次。

  2023年,开展第八批、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涉及80种药品,平均降价57%。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耗材集采★★★◆■,平均降价70%。截至目前,共开展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覆盖374种药品,开展四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骨科脊柱类耗材、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耗材等大类。

  截至2023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133389万人★■■。2023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33501◆◆.36亿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支出28208◆■◆.38亿元,2023年统筹基金当期结存5039■◆◆■.59亿元★◆,累计结存33979■◆★◆★◆.75亿元■◆★◆■。

  2.基金收支。2023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0569.71亿元,支出10457.65亿元,当期结存112★■■◆.06亿元◆★★◆,累计结存7663.70亿元。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药费用19581.56亿元,其中,在医疗机构费用19426.97亿元,在药店购药费用154.59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68■◆.1%■◆■★◆,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3.2%■◆■■、72◆■.4%、80.8%。

  2023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24903万人◆■■■★,比上年增加282万人。从2023年起◆■★◆◆■,进一步规范统一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统计口径,将产前检查、计划生育人次纳入生育保险待遇统计,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283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06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0.2%。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77.23亿元。

  全国纳入监测范围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各项医保综合帮扶政策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1.86亿人次◆■◆■◆,减轻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负担1883.5亿元。

  3.待遇享受。2023年,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26.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21.1%。其中,普通门急诊20.8亿人次◆★■■,门诊慢特病3★★■■◆◆.4亿人次,住院2亿人次。次均住院费用7674元,其中,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2765元、6205元、2943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率为20.7%◆■★,次均住院床日8.8天。

  2023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率21.86%。其中,在职职工住院率为11.93%■★■■,退休人员住院率为49.02%★■■◆★◆。次均住院费用为12175元★★◆■,其中,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4586元★★■、8665元■★★◆、6310元◆★◆◆。次均住院床日9■■★◆■■.8天★◆★■★■。

  在被检查医药机构中通过协议处理拒付及追回资金134.07亿元,收取违约金14.47亿元。拒付或追回资金涉及定点医药机构19.87万家。

  2023年,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8330★★.87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34.29万人。2023年基金收入243.63亿元,基金支出118■■◆◆★.56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8080家,护理服务人员30◆■◆■.28万人。

  2023年,国家医保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实现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群众待遇巩固完善,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

  截至2023年底,全国384个统筹地区开展了按病组和病种分值(DRG/DIP)付费,其中◆◆◆◆★,开展DRG付费的城市190个■◆★◆■,开展DIP付费的城市192个,天津★■■★、上海两个直辖市DRG和DIP并行付费。

  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保人数(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为24367万人、6668万人◆■■■◆、6060万人。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参保人数分别为34525万人、2569万人。

  2023年,国家医保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实现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群众待遇巩固完善■★■◆★◆,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

  2023年■★◆,全国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2★★◆★.43亿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1.61亿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1.01亿人次★◆◆◆★,省外异地就医0.6亿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8214■★■.36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5196★■◆◆■★.78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 3017.58万人次)■◆。全国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7111.05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2806.51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4304◆◆■■.54亿元。

  2023年◆★■■★,启动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开展统一挂网药品价格数据信息规范工作。监测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药品价格和配送情况,提取256条异常高价和182条异常配送信息,督促企业主动纠正异常高价275次◆★。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管理监督,约谈相关医药企业23家,涉及30个品种,约谈药品平均降价超40%。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指导5个试点城市开展首轮调价。稳步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导28个具备条件的省份开展调价工作★■★■■◆。指导各省医保局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年各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合计达到1900余项★★■◆◆。

  2023年,全国医疗救助支出746亿元,医疗救助基金资助8020万人[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门诊和住院救助15340万人次,全国次均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分别为1241元、132元。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97亿元。

  2023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药总费用19879.79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其中◆■◆◆■◆,在医疗机构发生17408.48亿元■■■★★,在药店发生2471.31亿元★■■★■。医疗机构发生费用中,在职职工医疗费用7501.76亿元,退休人员医疗费用9906■■.71亿元。

  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84.6%,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3◆■★.5%、87.4%、89★■◆◆★★.4%。

  2023年★★,全国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0.2万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45.1万家,其中,解除医保服务协议4176家,行政处罚20586家■★,移交司法机关367家;处理违法违规人员32690人,其中,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4883人,移交司法机关1399人◆◆★。2023年,追回医保基金186◆◆■★◆■.5亿元。2023年,国家医保局组织飞行检查34组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6家、医保经办机构32家■◆,查出涉嫌违法违规资金9★■■.2亿元。

  1.参保人数。截至2023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96294万人。

  1.参保人数。截至2023年底★★,职工医保参保37095万人,比上年增加852万人,增长2◆★■.3%,其中,在职职工27099万人,比上年增长1.9%;退休职工9996万人,比上年增长3.7%,在职退休比为2.71★■■★■★。

  2.基金收支■★★◆■■。2023年,职工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293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17750.73亿元,比上年增长16.4%。2023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16580.30亿元,比上年增长26.0%■■◆■■★;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11652.77亿元,比上年增长21.9%;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当期结存4927◆◆◆★◆■.53 亿元,累计结存(含生育保险)26316.05亿元◆■★★◆。2023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收入6351★■◆◆■★.35亿元■◆■◆,个人账户支出6097.95亿元,个人账户当期结存253.39亿元,累计结存13954.21亿元■★。